2019年9月18日 星期三
2019年9月17日 星期二
第十五屆春天畫展徵求參賽作品通知
第十五屆春天畫展徵求參賽作品通知
美好未來 繪出自己
一、主
旨:希望、未來是每個人生而平等的權利,有些人可以暢談自己的未來,但有些雖受限於表達方式,但是卻可以悠游自在的發揮想像與創意,在藝術領域中揮灑出屬於自己的未來與希望。
本會將以” 美好未來
繪出自己”的主軸,鼓勵所有身心障礙朋友,在藝術的創作中,沒有任何的障礙與侷限,大家盡情飛向屬於自己的天空!
二、指 導 單 位:教育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 辦 單 位:財團法人臺北市來春教育基金會
四、協辦單位:台大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傑印影像輸出有限公司、國際300A2區日月光獅子會、依憲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in89豪華數位影城
五、參加對象:全國身心障礙者、特教班、資源班之學生
六、參賽主題:以”美好未來 繪出自己”主題做延伸發揮,凡藝術創作均可。
七、作品規格:
(一)四開圖畫紙(學前組可選擇八開圖畫紙),材料不限(彩色筆、蠟筆、水彩…皆可)、創作格式不拘(電腦創作、版畫…皆可) ;無須裝裱
(二)立體作品、陶作、雕塑等創作。
(三)分組方式:
甲組:接受資源班服務且有障礙手冊或鑑輔會鑑定證明之學生,依學齡分國小低、國小高、青少年三組。
乙組:感官障礙(視、聽、語、顏面受損)及肢體障礙學生,依學齡分為國小低、國小高、青少年等三組
丙組:智能障礙中、重度且持有障礙手冊及鑑定證明學生。
丁組:多重極重度障礙學生
戊組:具有以上身分且為原住民學童
學前組:持有障礙手冊或鑑定證明之學齡前學生。
八、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0月31日。報名網址:請至
收件日期:徵件期間以郵寄或專人送至財團法人臺北市來春教育基金會(108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308號5樓)【因應例休,本會周末無人收件,親送者請勿周末送件】
【報名表請先以電子檔與小畫家生活照(至少2M)寄至laichun.ef@gmail.com】
九、評分參考標準:
1.創 造 性50%
2.媒材技法25%
3.美感呈現25%
十、評審:評審人員由本會聘請特殊教育教授及美術科系專長教師。
九、獎
勵:
(一)依本會評審結果,各組依參賽件數比例錄取金牌、銀牌、銅牌及佳作若干名,各獎項未達水準得以從缺。
(二)得獎作品之指導教師將報請所屬縣市教育局依權責敘獎。【敘獎依據教育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3項規定】
十、得獎結果公佈方式:除個別函告得獎人及學校外,並在臺北市來春教育基金會的FB粉絲團與部落格公佈得獎消息,預計108年11月15日公布得獎名單。
十一、頒
獎:民國108年12月7日(星期六)14時,頒獎地點再行公告。
十二、展
覽:獲獎佳作將陸續在國家圖書館資源中心、臺北市立大學、台北市等藝文廣場展出,歡迎各界踴躍參觀。
十二、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請寄交作者生活照電子檔(至少2M)至laichun.ef@gmail.com
(二) 每人限交一件作品參展,由學校統一送件或各自寄件均可。
(三) 因畫作將巡迴展覽,作品均不退還。(可索取原作翻拍之電子檔)
(四) 參加學童需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鑑定證明。
(五) 參賽作品組別誤植,本會評審有權依組別規定進行評審。
(六) 送件作品須於背面右下角黏貼報名表及作品卡,規格如後,請以正楷書寫並予浮貼。
(七)
參加作品必須為學生個人之創作且未曾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他人不得加筆修正。
(八)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擁有展覽、攝影、出版、宣傳、贈送、典藏之版權權利。
(九)
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如報名組別、頒獎典禮、敘獎事宜等問題,請洽02-23369013 張小姐
【第十五屆春天畫展報名表】可電郵寄至laichun.ef@gmail.com
或至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34hFDObBKWs9GuC2-Biwa02C7QGcwMdl6ut2aFom2nVxYxQ/viewform填妥報名資料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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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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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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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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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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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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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 年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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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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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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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組(□國小低、□高、□青少年)
□乙組(□國小低、□高、□青少年)
□丙組 □丁組 □戊組 □學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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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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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 護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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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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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可聯絡到之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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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聯絡到的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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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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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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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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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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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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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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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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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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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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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指導教師的話(感想或給孩子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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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財團法人臺北市來春教育基金會
『第十五屆春天畫展』作品授權同意書
本人 __________________ 報名參加財團法人臺北市來春教育基金會「第十五屆春天畫展」,同意並接受本活動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規定,了解本人的各項權利義務,並授與主辦單位以下的相關權利:
一、 所有參賽作品之作品的著作權授權主辦單位,可無償重製、複製、分發、廣告、出版、刊登、報導、展示、廣播及網際網路傳播參賽作品於相關媒體活動的公開播送權利。並於任何形式之媒體或以其他非商業活動下合法使用以進行宣傳、推廣,且擁有無償之永久使用權。
二、 作品之著作權利:參賽作品如有涉及侵犯著作權,如仿冒、偽造、抄襲、拷貝或經檢舉侵犯著作財產權等情形,經查屬實者,一律取消資格,如已領獎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參賽作品如涉及法律糾紛或訴訟,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連帶責任,若主辦單位因此一不法行為而導致金錢或名譽之任何損失,可以法律途徑向參賽者要求賠償。
作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若作者無法自行簽名可由家長或老師代理)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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