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6日 星期一

第11屆春天畫展得獎名單

11屆春天畫展得獎名單
甲組
學校
姓名
青少年


金牌
北投國中
張瓏璇
金牌
新泰國中
呂政賢
銀牌
深坑國中
秦家凱
銅牌
泰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陳依依
銅牌
泰北高級中學
梁光武
佳作
金華國中
仇文彬
佳作
新莊國中
吳玫霜
佳作
南港高中國中部
陳祉伶
佳作
新興國中
陳盈豪
高年級
金牌
新湖國小
呂翊如
金牌
新北溪洲國小
林其蓁
金牌
新湖國小
楊佳霖
銀牌
士東國小
王柏霖
銀牌
桃園大業國小
劉倍淳
銀牌
湖山國小
洪鈺涵
銅牌
湖山國小
秦慧珊
銅牌
芝山國小
簡子堯
銅牌
新湖國小
廖善御
佳作
萬興國小
蕭祖廷
佳作
木柵國小
胡聖愛
佳作
新湖國小
林柏瑄
佳作
湖山國小
林俊傑
佳作
湖山國小
洪鈺堯
佳作
文昌國小
許貫澤
佳作
士東國小
邱世澤
佳作
幸安國小
徐靖遠
低年級
金牌
雙園國小
黃政陽
銀牌
明湖國小
陳宣伶
銅牌
芝山國小
李冠霖
佳作
芝山國小
簡晨恩
佳作
幸安國小
蔣侑家
佳作
芝山國小
丁瑭綸
佳作
芝山國小
陳睿瑜
佳作
幸安國小
劉昱岑
佳作
文昌國小
蘇怡婷
佳作
幸安國小
張詠淳
乙組
青少年
金牌
三民國中
吳岱倫
佳作
百齡高中國中部
張盛翔
高年級
金牌
新湖國小
徐上雲
銀牌
桃子腳國小
陳冠妤
銅牌
幸安國小
何其奐
佳作
新湖國小
張玫
低年級
金牌
玉成國小
潘宥杰
佳作
士東國小
徐浩銓
丙組
金牌
百齡高中國中部
詹浩宇
銀牌
台中市立大雅國中
曾筱棋
銀牌
關渡國小
李立誠
銅牌
文山特殊學校
江柏寬
銅牌
台中市立大雅國中
施承漢
銅牌
大雅國中
萬宸安
佳作
新和國小
司馬偉平
佳作
文山特殊學校
錢語平
佳作
瑞方國中
羅銘銓
佳作
南港國小
侯信全
佳作
南港國小
王聖傑
佳作
湖山國小
周佳儀
佳作
文山特殊學校
王信桓
佳作
長安國中
郭嘉祥
佳作
幸安國小
潘潔
佳作
百齡高中國中部
鄭心慧
 佳作
桃源國中
褚竤正
佳作
大雅國中
張芷沛
佳作
台北啟智學校
林煜倫
佳作
文山特殊學校
童大恩
佳作
長安國中
梁景傑
佳作
文山特殊學校
劉怡岑
丁組
金牌
文山特殊學校
黃詩芩
銀牌
文山特學校
王聖雅
銅牌
新北啟智學校
王逸文
戊組


金牌
南投信義國小
田巧恩
銀牌
南投信義國小
史敏薰
銅牌
士東國小
石翊安
佳作
南投信義國小
全浩軒


2015年10月26日 星期一

第十一屆春天畫展徵求參賽作品通知

一、主        旨:鼓勵身心障礙者參與藝術創作,培養藝術欣賞能力,透過繪畫拓展自我想像空間,激發身心障礙者無限的創作力。
二、指 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 位:財團法人臺北市來春教育基金會
四、協辦單位:台大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傑印影像輸出有限公司、國際300A2區第11專區第22分區、日月光獅子會、依憲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五、參加對象:全國身心障礙者、特教班、資源班之學生
六、參賽主題:以下列主題做延伸發揮,期待有感動及鼓勵社會關懷的作品
    (一)我成長的地方
    (二)我的志願
    (三)看見希望
七、作品規格:
    (一)四開圖畫紙(學前組可選擇八開圖畫紙),材料不限(彩色筆、蠟筆、水彩皆可)、創作格式不拘(電腦創作、版畫皆可);無須裝裱。
    (二)分組方式:
          甲組:接受資源班服務且有障礙手冊或鑑輔會鑑定證明之學生,依學齡分國小低、國小高、青少年三組。
          乙組:感官障礙(視、聽、語、顏面受損)及肢體障礙學生,依學齡分為國小低、國小高、青少年等三組
丙組:智能障礙中、重度且持有障礙手冊及鑑定證明學生。
          丁組:多重極重度障礙學生
          戊組:具有以上身分且為原住民學童
          學前組:持有障礙手冊或鑑定證明之學齡前學生。
         
八、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031
    收件日期:徵件期間以郵寄或專人送至財團法人臺北市來春教育基金會(108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3085樓)報名表請先以電子檔與小畫家生活照(至少2M)寄至laichun.ef@gmail.com
九、評分參考標準:
                  1. 50
                  2.媒材技法25
                  3.美感呈現25
十、評審:評審人員由本會聘請特殊教育教授及美術科系專長教師。
九、獎    勵:
              (一)依本會評審結果,各組依參賽件數比例錄取金牌、銀牌、銅牌及佳作若干名,各獎項未達水準得以從缺。
               ()得獎作品之指導教師將報請所屬縣市教育局依權責敘獎。【敘獎依據教育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3項規定
十、得獎結果公佈方式:除個別函告得獎人及學校外,並在臺北市來春教育基金會的FB粉絲團與部落格公佈得獎消息,預計1041110日公布得獎名單。
十一、頒  獎:民國104125日(星期六)14時,地點俟確定後以專函通知及公布於網頁訊息。
十二、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請寄交作者生活照電子檔(至少2M)laichun.ef@gmail.com
(二) 每人限交一件作品參展,由學校統一送件或各自寄件均可。
(三)   因人力及空間問題,作品均不退還(可索取原作翻拍電子檔)
(四)   參加學童需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鑑定證明。
(五)  參賽作品組別誤植,本會評審有權依組別規定進行評審。
(六)   送件作品須於背面右下角黏貼報名表及作品卡,規格如後,請以正楷書寫並予浮貼
(七)     參加作品必須為學生個人之創作且未曾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他人不得加筆修正。
(八)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擁有展覽、攝影、出版、宣傳、贈送、典藏之版權權利。
(九) 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如報名組別、頒獎典禮、敘獎事宜等問題,請洽02-23369013 張小姐 

【第十一屆春天畫展報名表】可電郵寄至laichun.ef@gmail.com
    

 

 
              
障礙類別

就讀學校      
              國小             
指導老師

 
□甲組(□國小低、□高、□青少年)
□乙組(□國小低、□高、□青少年)
□丙組  □丁組  □戊組  □學前組

通訊地址


 

 
(可聯絡到之電話)


可聯絡到的E-mail


組別            (請附身心障礙手冊)(請先寄小畫家生活照電子檔至laichun.ef@gmail.com,至少2MB的解析度)
姓名

主題

學校

性別

班級
      年級      
年齡
        
指導老師

家長/指導教師的話(感想或給孩子的話)

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